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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980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5-09-30
标题 关于新建小区车位问题
内容 请领导给个签复,现在很多新建小区都有地上地下车位,听说有很多是政府防空用,产权属于政府,开发商有没权利卖,请问,1、天和城,世爵公馆的地下车位符不符合规划,开发商能不能卖。2、现在买小区的车位也都是只签一个使用合同,和一个收款收据,请问业主买了受不受法律保护,还有再问下小区的地下车位呢,业主买了受不受法律保护,
回复人 宁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日期 2015-10-19
答复内容

      您好,首先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。对于您提出的问题,现答复如下:
      一、城市规划区(含县城)内新建民用建筑按标准修建战时可用防空地下室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、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,是开发、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。
      二、人防工程“战时防空、平时利用”是人防工作的方针之一,世爵公馆小区的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停车场、车库使用是符合人防法等相关规定的。
      三、“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,收益归投资者所有”,也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的规定。